服的黑衣猫耳怪胎之外竟然没有半个正常人——
纠正,这位黑衣猫耳怪胎也不是什么正常人。
“蝙蝠侠。”
戈登将钢笔盖合上,半是感慨半是忧虑地念出了这个名字。
这位“义警”在哥谭出没将尽一年了,他对蝙蝠侠的态度也从一开始的警惕到如今的彼此信任合作无间。短期来看警局抓获罪犯的效率的确提升了,可从长远来看就不同了。
蝙蝠侠向整个哥谭展示了他的强大和恐怖,一方面他当然震慑住了罪犯,另一方面他就像黑色中更凝聚的那块黑色,一个冰冷的指引,一个闪亮的道标,在蝙蝠张开的双翼之下更多犯罪力量如雨后春笋般在城市崛起。
《星球大战》系列有个著名哲理,每当光明的力量攀升时,黑暗总是在后头紧紧跟随。
戈登的芭芭拉特别喜欢这系列电影,他也觉得电影里说的话挺对。
不过只是一部分。
尤达大师还说过黑暗面总是比光明面燃烧得更炽热、燃尽得也更快呢。
狗屁。
在哥谭就是狗屁。
黑暗面都快烧成奥林匹斯山上的圣火了,隔着八百米都能看到光,而且还防风防水,历久弥坚,薪火相传,永不熄灭。
燃尽?
呸!
戈登心里骂骂咧咧,脸上不动如山,四平八稳地站起来将简报归。
也正是在这时他听见了一记熟悉的响动。
那是布料摩擦的声音。
他飞快地转过身,看着蝙蝠侠从窗外灵巧地翻入。
黑暗骑士身上带着难以忽视的血腥气和硝烟味,虽然有悖法治精神,但戈登衷心希望被打断骨头的是某个小混混而不是骑士自己。
“晚上好。”他友善地说,
蝙蝠侠只是沉默地朝书桌边走。
他长得十分高大,面甲上直起来的耳朵尖和挂在墙壁上的宝剑位于一个高度。这身战甲比的更厚,在他走近时还闻得到一股奇异的味道,有点熟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