胡羞看着刁稚宇,记忆中他似乎从来没有这样的神情,这个表情只在秦宵一的脸上出现过,对林秋美爱而不得,被林秋美打耳光,举起枪杀掉林秋美时,才会有的绝望又凄楚的表情。恋爱本来都是甜蜜的,他现在正因为自己感到痛苦。
“你是真的这么想?”
刁稚宇眼睛里没有动摇:“我认真的……”
“你……还喜欢我吗?”
他不说话,只别过脸去。站在原地胡羞想,这样也好,总好过对这段感情持续地惶惶不安。
想到这儿胡羞推了一步:“那就这样啦,刁稚宇,再见。谢谢你带给我的一切,以后无论是演员,明星,艺人,或者导演,都能做你自己。”
这段感情里,你给我的东西远比我给你的多,所以我唯一能做的,就是让你去成为照亮更多人。
没有用精明的计算去玩弄你的青春,没有因为自私而私藏你留在我的身边。
所以,我唯一贪心的,是希望你能记住我。如果我能在你生命里留下难忘的一笔,那么我胡羞,没有白白喜欢一次刁稚宇。
身后的男孩没有追上来,她似乎没有想象的那么伤心,也没有肝肠寸断。
也许是因为雨太大了吧,少女时期偶遇生长痛,看到喜欢的男孩又不知道如何发泄这种暗恋时,她也在课间时疯跑到雨中,淋得浑身湿透沾满泥渍,那一次暗恋的男孩也跟着跑了出来,在身后拍了一下他的肩膀,和她在雨中追打嬉戏,那种心情和现在差不多。
骨节的抽痛,被雨遮盖的视觉,和面前幻觉一般不属于自己却带来了无限狂喜的男孩,是她年少时光最难忘的回忆。
跑回自己的房子关好门,刁稚宇的那双灰色大拖鞋映入眼帘,阳台上挂着的v领T恤和短裤,被子里竖着的一黑一白两把牙刷,才终于切肤地提醒自己,自己终于失去了他。
而这只是需要面对的第一步——时间刚好过零点,真巧,为什么今天是愚人节呢。
胡羞一大早就到了医院。她没化妆,整个人苍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