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五章:长江后浪推前浪!(2 / 4)

绝世法医 张三生 1481 字 4个月前

害女性尸体。

宋元海和林云山坚信‘鬼婴’能带给两人好运。宋元海便按犯罪嫌疑人苏梦瑶所说,将其中一个被害女大学生子宫完整吞下,却因其常年喝酒,胃粘膜损坏,导致子宫将胃口撑破,惨死。

林云山听信犯罪嫌疑人苏梦瑶所言,以半胁迫的方式,逼女儿林玉为其做了子宫移植手术,并且将婴儿干尸放入自己子宫之中,试图再次“孕育”。

因林云山常年性侵女儿林玉,林玉在取出子宫之时,趁机杀害林云山,并且将其内脏取出,手段残忍,令人发指!

苏梦瑶和林玉,有同性倾向,多年来相互慰藉,林玉主动投案自首,希望替苏梦瑶顶罪。法不容情,法律坚决不允许这种情况。

财经学院看门大爷,也知道苏梦瑶的秘密。

因苏梦瑶之长相,颇似看门大爷的第一任女友,故看门大爷对苏梦瑶之事有所隐瞒,并且每月将其工资,捐给苏梦瑶一千块。而这一千块,都打入宋元海账户之中。

看门大爷在精神病院上吊自杀,初步断定为掩盖苏梦瑶之罪行。

苏梦瑶去过看门大爷自杀现场,试图救人,为时已晚,只是留下一张纸条,故弄玄虚,幸被我公安刑警识破!

期间,犯罪嫌疑人苏梦瑶多次以极其恶劣手段,混入警局内部,在法医科留下婴儿脚印,甚至试图销毁监控记录,幸被我司刑警唐悠悠识破。

苏梦瑶从头到尾虽不曾杀害一人,却策划了整场连环杀人案,并且故意毁灭证据,罪大恶极。其中五名被害者,皆和犯罪嫌疑人苏梦瑶有不可分开的关系,故其以故意杀人罪,教唆杀人罪,毁灭证据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缓刑一年执行。

林玉杀害父亲林云山,罪名确立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缓刑一年执行。

宋元海,林云山罪大恶极,以残忍的手段杀害两名女大学生。但因已死,无法追究。

以上摘自案宗部分重要部分,很多细节,这里不方便表述。

至于那一句“幸被我司刑